第十二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

壹、日 期:97516晚上800分。

貳、地 點:本社區H棟一樓會議室。

叄、出席委員:張鈞凱(張卿鴻代)君茹(徐健納代)、鍾秀月(鍾安定代)、周麗芬、李忠倫、陳林佳燕、王建文、羅來溪、黃金龍、廖明珠(廖聰志代)、黃美鳳(李昶德代)、蔡承瑋、顏林文(黃雪華代)、何妙齡(吳炳勳代)

肆、記 錄:社區經理仇豔雲。

伍、議題討論及報告:

(一)交屋保留款,賣方違反預售屋房地買賣定型化契約全額收取,應要求遠雄提撥,作為履約保證金。

決議:由管委會發文至遠雄建設公司,請該公司履行合約精神。

(二)97.5.182次驗收細節。

決議:第二次驗收日期應遠雄方面要求延後,日期再議。

(三)溫泉供水合約討論。

決議:再議。

(四)健身房與SPA等設備之物業管理與發包。

決議:再議。

(五)討論後陽台及靠近梯間窗戶做柵欄事宜。

決議:再議。

(六)討論社區是否可安置活動式金爐。

決議:經出席委員表決同意增設,金爐安置於梅園處,初一、十五請服務台人員將金爐固定放置梅園處,平日時間住戶需使用時請至服務台登記使用,並須維持環境清潔與安全。

(七)社區佈告欄之樣式、位置與製作。

決議:規格、尺寸、位置,管委會將致函遠雄建設公司制作。

(八)確認宴會廳、咖啡吧、撞球場、圖書館、健身器材等,正式提出需求。

決議:如附件。

(九)研討社區是否可設立公司行號。

決議:經查詢本社區2樓以上不得設置公司行號,委員會將委請仇經理調查統計已設立之公司行號,請該公司出示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
(十)委員會與遠雄建設公司驗收缺失部份。

決議:如附件。

(十一)下次會議時間與討論議題。

決議:另行通知

陸、臨時動議:

(一)是否住戶需要人手一份規約。

決議:委員會將規約放置網路供住戶下載,如有住戶需要請至服務中心詢問下載處。

(二)住戶將貼身衣物、棉被、床單掛在陽台上。

決議:為維護社區環境整潔美觀,請住戶不得在陽台明顯處懸掛貼身衣物、棉被、床單..等。委員會預計於各棟頂樓作曬衣架,該議題將在今年度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提議表決。

(三)住戶反應頂樓是否可安裝小耳朵。

決議:經各委員表決後決議,暫不得安裝小耳朵,該議題將在今年度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提議表決。

(四)清潔人員休假是否可安排固定休星期日(星期日無垃圾車)

決議:經各委員表決後決議,可固定星期日休假,但仍需維持社區的環境整潔,將於六月一日實施。

(五)報告裝潢保證金明細,並交財委。

決議:裝潢保證金呈交給財務委員,共計73戶繳交,現金72(已存入社區帳戶);支票147(財務委員保管),合計共219萬。

(六)住戶經常帶訪客車輛至地下室,任意停放,要求有訪客車位。

決議:依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執行,目前無訪客車位。

(七)住戶反應C2樓冷氣外掛問題。

決議:待議,專題討論。

(八)關於G2.G3-17F裝潢施工需打「隔戶牆」問題。

決議:經各委員表決後決議,該戶需出示土木技師工會認證證明或縣政府建設科出示證明。

(九)購買社區需用文具用品。

決議:需呈報財務委員核准。

(十)社區巴士,住戶詢問何時啟動。

決議:請服務中心統計已入住住戶搭乘巴士時間,再由主任委員與大學風呂社區委員會研討共乘事宜後實施。

(十一)社區事務機是否可提供住戶使用。

決議:經各委員表決後決議,事務機可提供住戶付費使用,傳真(收、發)費用15/張;影印A4收費2/張;A3收費4/張。

(十二)G3-10F住戶反應廁所窗戶要作柵欄。

決議:擬由委員會發函致遠雄建設公司統一考量製作。

(十三)社區是否需加意外保險。

決議:經各委員表決後決議,由財務委員負責規劃處理。

柒、散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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